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香港人會不經意犯的法律

香港人會不經意犯的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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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亂拋垃圾,隨地吐痰外,以下這些香港人常常或偶然會做的事,都可以被檢控,罰款甚至坐牢的。

如果你用一元以下的硬幣找一條二元以上的數,你就犯了法。例如,你同五個五角硬幣去買一件二元五角的東西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有演唱會門票,你以高於票價轉讓給朋友或其他人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乘坐有安全帶的小巴或的士而不戴上安全帶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在港鐵或康文署的場所講粗口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在便利店或士多買了罐啤酒並即場飲用,你和店主都犯了法。

如果你在錶位泊車,見到上手的還有很多時間未用完,足夠你辦完事回來,於是你沒有入錢就離開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在地質公園內帶走了一塊石頭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在行人交通燈紅燈時過馬路,你就犯了法。

如果你駕車時沒有充份理由在黃燈時衝過去,你也會犯了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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